2016年8月26日星期五

心虛的“活摘報告”



  “活摘”謠言出籠10年了,最近,法輪功又在進行新一輪“活摘”謊言的炒作,氣勢洶洶,很是嚇人。中共“活摘信仰囚犯”的人數已經躥升到150萬,並稱大多是法輪功學員。然而,沒人相信這種謊話,否則,那些反華先鋒還不借此鬧翻了天。
  對於法輪功來說,要命的就是:它根本拿不出任何一條能夠起到“呈堂”作用的證據。“活摘”謠言賴以蒙蔽世人和國際社會的就是那個貌似第三方獨立調查的“活摘調查報告”(2006年7月6日出籠,後來多次修訂補充)。“大衛報告”公佈了一個足以引起舉世震驚的消息:中國政府大量非法摘取法輪功練習者的活體器官。然而,該報告除了捕風捉影、胡編亂造、信口雌黃外,根本沒有有效的證據,後來才發現原來是美國特工。報告中既無實施活摘器官組織者、手術者、目擊者和受害者或受益者的證詞,也無活摘地點、有關書證、音像資料、手術器械、運輸、移植等物證。一句話,該有的一概沒有。就連炮製此“活摘報告”的“大衛”們也不得不承認獲取“目擊證人的證據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因為如此,就很心虛。
  通讀“大衛報告”,心虛之詞撲面而來(括弧內是筆者的簡評)
  ——“證明任何指控的最好的證據就是親眼目擊。但是對於這項罪行,獲得目擊證人是很難的。”(法輪功官網上目擊證人卻很多)
  ——“如果器官摘取確有發生,那麼在場的人不是罪犯就是受害者,而沒有旁觀者。”“沒有倖存者來講述他們經歷的暴行。那些罪犯不大可能認罪,如果有,他們面對的那將是反人類罪。”(法輪功官網上旁觀者卻不少)
  ——“據稱受害者都被殺害並火化了,屍身已無處可尋,更談不上驗屍。”(據稱,據誰稱,直說了,就是“據法輪功稱”)
  ——“如果這種罪行發生了,那麼犯罪現場不會留下任何痕跡。一旦器官摘取結束,手術室又同其他沒有使用的手術室一樣了。”(法輪功官網上可不是這麼認為的)
  ——“中共對人權問題報導的高壓控制使對這些指控的評估非常困難。”(困難不在這兒,在此本無中生有)
  ——“那些從中國內部報導侵犯人權事件的人士往往被關入監獄,有的還被以洩露國家機密罪名被起訴。在這種情況下,非政府人權組織對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指控的沉默不能說明任何問題。”(人家沉默,是因為不相信法輪功的謠言和大衛們的造假)
  寫到此處,有必要說明一下,關於“法輪功官網”的“謠言資訊”,此不贅引,我等著“大衛”們向我索要證據。
  言歸正傳。千難萬難,都是為了找藉口:別怪我們拿不出證據,實在是太難了!問題是再怎麼“很難”、“非常困難”,也不是絕無可能呀。罪犯“不大可能認罪”,但還是“小有可能認罪”,找一個能夠站在法庭上認罪的來行不行?然而,就是沒有。
  說沒有吧,可“大衛報告”卻通過所謂的“電話調查”一下子搞了百來八十個承認參與“活摘”或瞭解“活摘”內情的人。讀著根據那些電話錄音整理出來的文字,接電話的基本上全是“供認不諱”。法輪功的“追查國際”於2013年9月11日發表了《關於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證據專輯》,大多是從“大衛報告”轉手過來的,該專輯的“部分電話調查錄音”中,那些接受調查的人,都直接或間接承認了有“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一事,甚至“省委政法委副書記×××說那個我分管這個工作”,“原中共中央政法委辦公室副主任×××承認活摘器官的‘事情這很早了’”。根據這些錄音,承認自己犯有反人類罪,哪有“大衛們”想像的那麼難呢?
  可能“大衛”們也覺察出了自相矛盾,在報告中又補了一句:“儘管如此,雖然我們沒有拿到完全的坦白證詞,但是通過調查人員的電話調查,我們收集到出乎意外多的(對罪行的)承認。”可惜得很,這條此地無銀的補充本身就很矛盾,既然是承認了“罪行”,咋又說不算“坦白”的證詞呢?
  有專家說,這些“電話調查錄音”是經過技術處理的巧妙編造。“大衛”們聽著肯定很不服氣,那也不要緊,你們乾脆就拿著這些“電話錄音”去作“呈堂證據”好了。可“大衛們”自己也承認,它們還很不夠“法律”的資格。大概不是不夠格,而是一拿出來就得露餡兒吧。
  有些事用腳後跟也能想明白:乖乖隆的冬,65000人甚至上百萬人被活摘後焚屍,居然沒有一個有名有姓的!就算這65000人已經“死無對證”,那他們的家屬、親朋呢,難道都死光光了,或者都甘於忍氣吞聲了?
  其實,對於法輪功和“大衛”們來說,不必把問題複雜化。只需考慮兩點:第一,既然你們手中現有的證據已經得出了不可推翻的結論,還要呼籲調查幹什麼?直接拿出來“證死中共”得了。第二,別再鼓搗那些沒用的,只需找出一個可靠的“活摘”證據,指出它姓甚名誰,性別和年齡(最好提供可信的照片),家住何處,職業為何,其親屬關係有哪些,在何時何地被通過何種方式活摘了器官的。找出一個,就能讓中共難堪。
如果連一個也說不出,那麼洋洋十數萬言的“大衛報告”只能是笑料,任何一個人員都不能被人肉出來,你就是打官司也要拿出有效的證據出來,這點基本常識要有的吧。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